机关各部门、院属各单位:
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及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”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国科发资〔2023〕200号)要求,现将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及申报方法
1. 项目(课题)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,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,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。
2. 项目(课题)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(课题),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科技创新2030—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(课题)。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(课题)。
3.项目申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service.most.gov.cn)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,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。
4.必须与国外合作单位就本次项目申报签订合作协议(自拟)。
5.申报项目受理后,原则上不能更改负责人。
6. 推荐单位为“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”。
7.其他要求及具体申报方法,详见附件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“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”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kjjh_tztg_all/20231031/5425.html)。
二、材料提交
网上填报申报书(指南方向2.1除外)的受理时间为:2023年11月1日8:00至2023年12月18日。
指南方向2.1的项目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:2024年1月5日8:00至2024年2月20日。
请科技人员注意时间节点。
三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皇甫九如 联系电话:5295007
附件:
1.“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”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.pdf
(政府间)形式审查要求.pdf
2.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”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.pdf
(战略性)形式审查要求.pdf
科研管理处
2023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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